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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有哪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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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有哪些优势?

作者:普洱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1-07 08:05:30

随着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和普洱商标注册的不断涌入,带动了市商标注册代理业的蓬勃发展。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代理?

1、 专业方面如果是由一个质量好的专业商标代理来处理的话,事半功倍。

2、 法律方面商标代理人所具备的商标法专业知识,需要通过对一系列商标法律知识的全方位专业学习和实践来积累。

3、 经验由于长期接触商标事务、各类失败和成功案例,商标代理人在处理商标确认事务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综合技能和实践经验,对处理商标确认事务非常有帮助。

4、 节约成本委托代理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代理费,但实际上是最经济的方式。申请人将去参加一次特别旅行。差旅费和住宿费必须是必要的开支。由于申请人没有商标专门知识,在注册的所有方面都不可避免地要花费“不正当的钱”。如果商标注册申请因为一点疏漏而被驳回,那就好比“失去妻子,失去军队”。

5、 有益于商业

一、商标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通过品牌识别引导消费者购买或消费。

二、商标促进生产经营者不断提高或者稳定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三、商标是公司品牌的根,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是公司承诺和质量的标志。

四、商标是公司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商标是申请国家免检、省市级、驰名商标和质量认证的前提。对企业来说,选择专业的市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尤为重要,让企业享受专业服务,节约成本,是市商标注册的良好选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虚拟事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包括目前流行的虚拟运营商,015移动虚拟运营商峰会将在举行。人们对虚拟公司的态度越来越清晰。游戏、眼镜、电子商务和虚拟事物正逐渐取代传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与此同时,虚拟公司也逐渐兴起。虚拟公司是指由网络卫星等高技术通信和流通技术组成,不受地域时空限制的运营组织。虚拟公司可能没有办公室,没有组织,没有系统级和垂直集成。虚拟公司是无形的公司。  

因此,虚拟公司的注册成为一个新的课题。就青岛公司登记行业而言,公司登记时,需要有一个工作场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但对于初创企业来说,租一家公司会给资金带来很大压力。此时,您可以注册虚拟地址。关于虚拟办公室的合法性有很多问题!有人说这是合法的,有人说这是非法的。青岛虚拟注册公司的地址真的有吗? 

简而言之,所谓的虚拟地址不是地址不存在,而是地址本身存在,但是地址只能用于注册,而不是用于实际办公。在工商局,你可以提供这个办公室的信息,或者配合工商局的审查。  所谓异地办公,就是实际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所以如果你的虚拟注册地址能为你提供办公条件,就不会与异地办公的规定相冲突了,对吧。现在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只要青岛虚拟注册公司的地址可以进行实地工作,就应该可以了。虚拟注册地址可以为我们提供现场办公,无论是按小时还是按天。最主要的是我们可以在那里工作。只要工商注册地址以外的区域不对外经营,就不会有问题。

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是专利申请文件中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早期时,权利要求被书写在说明书中,后来申请人们渐渐意识到了权利要求书的重要性就将其独立开来,通过权利要求书来主张专利保护范围,通过说明书来向公众准确揭示该发明创造的实现方法、效果等,及其技术领域、背景等。  

专利是通过公开换取技术独占权利,如果一个发明创造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够依照该发明专利的说明书来实现该技术或产品,也就不能实现《专利法》所希望的“促进创新、使技术得以发展”。那么该发明创造就不能够被授予专利权,即使是授予专利权的亦应该宣告其无效。  

说明书是申请人公开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文件,其作用包括:  

第一,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清楚,完整地公开出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从而为社会公众提供新的有用的技术信息。  

第二,说明书提供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所能产生的有益效果等各方面的详细信息,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进行审查,拍段是否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基础。  

第三,说明书是权利要求书的基础和依据,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特别是在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说明书及其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以便正确地确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在上述三种作用中,第一种尤为重要。依照专利制度而言,申请人向公众传递发明创造,用之换取国家授予一定时间期限的专利独占权。这样的做法是极好的,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得到了保护,,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同时鼓励了申请人的积极性,公众获得新的技术信息,又能促进新的发明创造。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也是实现《专利法》立法宗旨的基础。但如果说明书未能准确明了的传递相应的技术信息,就不能授予专利权,否则就会破坏这个循环,导致专利制度不能发挥相应作用。  

说明书应该满足的要求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这其实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说命数最为重要的要求。  

窃以为,其中“清楚”,指说明书的内容应该清楚。  

第一,主题明确。  

说明书应该从现有技术出发,明确地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难题以及解决该难题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清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第二,用词准确。  

说明书应当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术语,准确地表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不得含糊不清或者模棱两可,以致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清除、正确的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涉及到计量内容的,应该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其中“完整”,指说明书应包括《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要求的各项内容,不能缺少为理解和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任何技术内容。但凡是与理解和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有关,且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现有的技术中直接得到的内容,均应当在说明书作出清楚、明确的描述。  

其中“能够实现”,是指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需再付出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产生预期的有益效果。  

说明书摘要的必要性  

事实上,说明书摘要是必要的,它是对说明书记载内容的概述,作用是为了让公众通过简短的文字,就能够快捷地货值发明创造的基本内容。申请专利时应当提交摘要,申请人没有提交摘要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逾期未补交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清楚地反映索要结局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化学式,如有附图的专利申请,应该提供一副最能说明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特征的附图作为摘要附图。值得注意的是,摘要的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也不可还有商业性宣传用语。  

相对于专利申请书而言,说明书更加复杂与繁琐,但其重要性也不言而喻。它是专利申请文件中红最为重要的文件,起着公开发明技术内容、支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作用。  

说明书撰写中常见的错误  

a.没有按要求的8个部分来撰写。一般初学者在没有掌握正确的写法之前,容易把自己原来的职业习惯带到撰写专利文件中来。如有人用写论文的方法撰写说明书。写论文一般以理论为主,以实验装置和产品为辅,重点说明一种理论的成立,而专利说明书是以具体的技术方案为主,理论说明可有可无。有些人采用撰写产品说明书的方法来撰写专利说明书也是不对的。  

b.没有充分公开。说明书对发明创造进行充分的公开,是为了说明申请的内容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局可以根据说明书给出的内容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因此,说明书公开的内容应当给权利要求以支持,否则,就不会授予专利权。有些说明书通常说明产品和方法的功能,对实质性技术内容,如产品的结构和方法的步骤没有公开,这是不允许的,也是不能够获得专利权的。  

c.说明书内容不支持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措词和对特征的描述应与说明书完全一致。有的申请人撰写说明书时随心所欲,将一特征使用多种措词,势必造成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  

d.发明的任务和内容不符合单一性原则。申请人往往忽略“一发明一申请”的原则,容易把一项科研全过程的成果写人一份申请中,这也是常见错误之一。  

e.使用广告性宣传用语,不适当地贬低现有技术,无根据地夸大自己发明。另外写入很多与发明内容无关的文字,这也是不允许的。